HKICPA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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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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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会计师公会(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简称HKICPA)于1973年根据香港法律第50章《专业会计师条例》成立。 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包括执业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Practising)和非执业会员(称衔为“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两类。


公会现状

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香港会计师公会共有会员25776人,其中执业会计师(即注册会计师)3498人、非执业会员22278人;登记执业事务所1300多家。其中采取个人执业形式的940多家、合伙200多家、法人事务所200多家。

香港会计师公会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和亚太会计师联合会(CAPA)的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并于2002年11月成功地在香港主办了IFAC的第16届世界会计师大会。

香港会计师公会从1999年开始实行新的考试制度:CPA专业资格课程,并与外国9个执业会计师组织签订了资格互认协议。


公会目标

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一直以来致力提高其行业监管制度的透明度,并使香港会计专业与国际上的会计师(CPA)/特许会计师(CA)公认称衔看齐。


内部组织

      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会包括14名当选理事、上届会长、4名委任理事、2名增选理事和2名当然理事。理事会下设委员会,负责公会的事务。公会秘书处由行政总裁兼注册主任领导,下设10个部门,分别是会籍事务部、传讯部、监管部、中国及国际关系部、会员服务部、营运及财务部、专业水平审核部、专项发展部、准则制订部及学生教育及培训部。


主要职责

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办理会计师和事务所的注册及颁发执业证书;

2、制定专业操守指引、会计准则和核数准则;

3、监管会员的专业操守及水平;

4、为会员提供持续进修及其它服务;

5、举办专业资格课程及相关课程以维持会计师的入职质素;

6、于香港及海外推动会计专业的发展。


与中注协签署相互豁免协议

      2008年,《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实施协议》在杭州正式签署。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刘仲藜和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周光晖出席了签字仪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与香港会计师公会行政总裁兼注册主任张智媛分别代表两会签署了文本。 根据协议规定,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报名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管理”和“审计和资讯管理”两科目;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报名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两科目。豁免考试科目有效期没有限制。

协议还明确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香港会计师公会在办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时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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