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领域信用评价
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的背景与意义
一、生产隐患和责任事故是制约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阻碍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因素,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产安全问题,依法治安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构建和谐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必须建立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信用体系健全的基础之上;
二、企业是保障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者,作为市场主体,企业信用缺失是导致生产安全隐患和责任事故的主要诱因,必须从源头上抓好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摆脱“打非治违”治标不治本的问题;
三、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是创新安全生产管理的现实需要。
传统意义上的安全生产管理方式必须根据管理对象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利益考量进行调整。在传统安全生产行政监管方式之外,依托市场机制引导企业主动投入安全生产。对于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建议等等作用也要从利益激励、舆论环境、表达渠道、组织机构等方面予以必要的引导和支持。安全生产信用体系正是这样一个市场架构和公共平台,通过信用机制,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多方干预,实现安全生产主体行为的自觉性;
四、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体系是有效的事故防御体系。
面对生产隐患不断、事故频发的现实,究其原因,生产企业心存侥幸、失信作为之主因,必须构建起以社会信用评价为主体,企业主动参与的生产事故防火墙,从顶层设计和主观思维上解决隐患和事故“跑冒滴漏”问题。
五、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体系将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保障。
构建符合中国现行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运营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从制度规范和专业素养的角度,降低隐患发生几率,提高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的能力,将信用评价体系纳入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的范畴,切实做到引入第三方机制,实现制度管人,将大大提高企业安全隐患意识,降低事故发生几率。
鉴此,在生产领域积极推动并着力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不仅有利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服务工作开展,而且将进一步前置生产事故防御工作,在生产企业中构建起符合市场普遍发展规律的信用服务机制,从而形成生产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失守的危机和隐患意识。